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

法妞问答 2020-03-30阅读人数: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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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。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1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上面第2点、第3点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二、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况。
1、不符合上述返还结婚彩礼条件规定的,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,不予支持。
2、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,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;
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,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,一般不予支持。
【法律依据】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第十条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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