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,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。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,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根据法律规定,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,应当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赔偿损失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物权法》第九十二条,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;造成损害的,应当给予赔偿。(《物权法》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)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