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

法妞问答 2019-12-14阅读人数:88
离婚后男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,因此是不可以阻止男方探视孩子的;如果男方不支付抚养费,可以向法院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。
【法律依据】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八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。

今日热点

猜你关注